平顶山市土壤重点监管单位重金属污染评价
作者:杨旺鑫1 刘运涛2
单位:1. 河南省平顶山市生态环境局 2. 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五地质勘查院
在平顶山市40个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场区围墙外采集160组土样,根据国家标准测定土样中铜、铅、砷、汞、镍的含量,通过对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重金属含量的最大值、最小值、平均值进行分析,依据《土壤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》评价平顶山市重点监管单位土壤重金属污染情况。结果表明:平顶山市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中铜、铅、砷、汞、镍的平均值远低于工业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,重金属污染风险整体较小;平顶山市土壤重点监管单位周边土壤中铜、铅、砷、汞、镍最大值均远低于工业用地风险管制值,无需风险管控或修复。
DOI:
10.20025/j.cnki.CN10-1679.2022-20-23
关键词:
Array
所属期刊栏目:
环境保护
分类号:
X825
页码:
68-7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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